尚穆王 编辑

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国王

尚穆(琉球语:尚穆/ショーブク Shō Buku ?;173953日-1794年2月19日)是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国王。1752年至1794年在位。他为琉球的法制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

尚穆原名尚喜,是尚王的长子,童名思五郎金,名乘朝康。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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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尚穆王

别名:尚喜

字:思五郎金

所处时代:琉球第二尚氏王朝

民族族群:琉球族

出生地:首里城

生日期:1739年5月3日

逝世日期:1794年2月19日

主要成就:下编纂《琉球科律》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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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年尚敬王逝世,由尚穆嗣位。次年,尚穆王命翁鸿业(佐久真亲方喜)、向嘉猷(祢霸亲云上朝意)在国殿之后创建寝庙御殿和世添御殿。1754年,因那霸港淤塞导致大难以通行,为迎接中国册封使,尚穆王命按司向聪(美里按司朝昌)决开川源,除去烂泥。1755年(乾隆十年),清乾隆帝派遣翰林院侍读全魁、编修周煌为正副册封使至琉球,册封尚穆为王。册封使团因风不顺险些遭难,在往程和返程都曾在久停泊。周煌安然归国后,捐在久米岛建立天后宫,以报妈祖保佑之恩。

1771年,琉球下属的八重山群岛发生里氏8级的大地震,引起超过80米的海啸。这是琉球群岛有史以来最大的海啸。

1788年,世子尚哲病死,立尚哲次子尚温为王世孙。

尚穆王统治的晚年,琉球开始出现资源匮乏、粮食歉收的状况,财政逐渐困窘。1793年,因中头和国头的杣山连年焦枯,尚穆王遣法司向天廸率官僚前往巡视,将焦枯之树木移除,并依种植之法加以栽培。次年尚穆王病逝,由尚温嗣位。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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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王在位时,虽然琉球当时政治体制完备,但尚未拥有赏罚例律的定制,官场上出现了“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的现象。因此在1775年,三司国器(与那原亲方良矩)、马宣化(宫平亲方良廷)、向邦鼎(涌川亲方朝乔),以及摄政尚和(读谷山王子朝恒),联名向尚穆王提议编撰赏罚科律。尚穆王立即批准,命令向天廸(谱久山亲方朝纪)、马克(幸地亲方良笃)为此事的行。1786年,琉球历史上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编撰完成。尚穆王下令颁行于全国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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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尚敬王

母 闻得大君加那志

妃 佐敷按司加那志(岭按司朝意

夫人 真南风按司(嘉山亲云上朝应女)

安谷屋阿护母志良礼

宫里阿护母志良礼

与仪阿护母志良礼

子女

长子:尚哲

次子:尚图(浦添王子)

三子:尚周(胜连王子)

四子:尚容(母为真南风按司)

五子:尚恪(母为安谷屋阿护母志良礼)

长女:闻得大君加那志(童名恩龟樽,号法云,向氏识名亲方朝睦向克相之妻)

次女:小那霸翁主(童名思戸金。号浦,杨氏森山亲云上昌本之妻)

三女:上间翁主(宫里阿护母志良礼之女,今归仁王子朝英向鸿基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