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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编辑
省,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元朝实行的行省制是现代省级行政区的开端,行省属于中央行政机构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全称“行中书省”。腹里地区(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东、内蒙古部分)则由中书省直辖。时全国共10个行省、1个中书省辖地、1个宣政院辖地。
明朝初沿元制,后以行省权力太大,将行省一分为三。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分别掌握行政、司法、军事权力。时全国共14个布政使司、2个直隶地区以及其他边疆行政区。
清朝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总督、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布政使成为巡抚属官。时全国共18个布政使司(省)等25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民国初年,行政区划沿袭清朝。后历经变动,又由于战乱或时局原因,区划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湾省,1946年外蒙古独立。至1949年全国依法共有35个省等50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88年设立海南省。全国共有23个省。
制度简介
自元代开始,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省)制时期。此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
省名起源甚早,魏晋时期已有尚书省、中书省之称,然皆为中枢要署,不直辖地方。隋文帝于开皇八年(588年)伐陈,曾置淮南行省于寿春,但不久即废。金入主中原之初,曾出现过行省制度,在外地设立行尚书省,但为时短暂。蒙古人兴起之后,仿金实行行省制度。元世祖一方面将尚书省并为中书省,总理朝政;另一方面,在地方设立若干行中书省,作为朝廷中书省在外地的代理机构。它最初是一种临时设置,并只管军事,后演变为兼管民政,其长官也由中央官吏演变为地方官吏。其间从伐金到灭宋,历经70余年,平宋以后成了元朝的行政区划单位。
元朝省制
蒙古在太宗三年(1231年)即灭金的前三年,始立中书省,以著名的政治家、地理学家耶律楚材为中书令。入主中原后于宪宗初年(1251年),在燕京等处置设行尚书省。中统初年(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改置行中书省,其后屡屡增多,但是一直到元贞年间(1295—1296年)行省的设置和辖区还都很不固定,即在忽必烈统一中国(1279年)后的20年中行省制并未固定下来,直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的元成宗时期才开始固定,逐步形成元代省制行政区划。
1.行省
元英宗至治时(1321—1322年),全国划分为12个一级行政区:1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中书省为中央机构中书省的直辖地区,又称都省、腹里,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和内蒙的部分地区。十一行中书省为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其中,征东行省即高丽国,行省负责人由高丽王兼,性质与内地行省不同,所以也有人认为只有10个行中书省。元末,又分出许多行省,如中书省分出山东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有些行省区域过大,又划置分省,如福建行省内置建宁、汀州、泉州分省。可见,元末行省制也已开始混乱。
2.行省以下的单位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从图11可以看出,当时与路平级的直隶州、直隶府为数不少。另外,元仿宋的“军”行政区划,置有军和安抚司,为数不多,都在边境少数民族的区域内置设。军有直隶于行省的,也有归路统辖的;安抚司都直隶于路。元代在一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下,置路185,府33,州559,军4,安抚司15,县1127。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虽略同于宋,元代的行政区划已与宋朝的有原则上的区别:(1)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是行省(或简称省),已不是路。宋朝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路,在元朝已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2)在宋朝,府、州是辖于路之下的,在元代已有相当数量的府、州成为直隶府、直隶州,与路并列;(3)宋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元则有三级、四级,而且以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区划系统为主。
明朝省制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行省制,只在洪武元年(1368年)废元中书省,辖境分属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和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同时改江南行中书省为中书省,以示国都所在。但元的行省制在元末已出现混乱,不全面改革整顿已难以维持国家权力,于是在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革元代行省制度,宣布最大的行政区划是布政使司,由布政使总一省的行政大权,其性质仍同行省,因此习惯上还称为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为加强皇权,罢中书省,六部直属皇帝,原中书省所辖的地区也归六部,名为直隶。于是,把当时国都所在的应天府(治所在今南京市),即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二省和上海市的地区改称直隶,也称京师。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年间迁都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旋即将今北京、天津二市和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区改称为直隶(即京师),而原直隶改称南直隶,又称南京。自宣德三年(1428年)以后,全国统分为两京、13布政使司。两京是京师(即北直隶)和南京(即南直隶);13布政使司简称13司,俗称13省,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因习惯上也称一个直隶区为一省,所以又有15省之说。布政使司(省)下辖府,府下领州,州下领县。州有两种:直隶布政使司的直隶州;隶于府的散州。明代布政使司(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有这样几项改革:(1)在宋代为最高行政区划的路,在元朝还是主要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在明朝则被完全废除了;(2)唐朝创立的府,在明代第一次成为高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明代的府相当于元代的路;(3)与元朝一样,实行三、四级行政区划系统,而且以省(布政使司)—府—州—县的四级区划系统为主。据统计,明在15省下有“府百四十,州百九十三,县千一百三十八”;另有“羁縻(即藩属)之府十九,州四十七,县六”。
清朝省制
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 。
清初为便于统治明代故土,清世祖仍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国都的地位。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因认为全国区划为15省,其制过大,所以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全国共为18省。
在边疆,清王朝施行与内地不同的行政区划,乃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和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在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以及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连同内地18省,全国共为26个政区。清光绪十年(1884年)置新疆省,十三年(1887年)建台湾省,三十三年(1907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地18省共为23省。因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签订了卖国求荣的马关条约,台湾省被割让给日本,所以史称22省。清朝的22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
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1)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
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2)在元、明两代不论是直隶州,还是散州,一般均领县。(表8、9)在清代省辖的直隶州才领县,而府辖的州则不领县。(表10)(3)元、明两代的行政区划系统都是由三级和四级系统混合组成,并以省—府—州—县的四级体系为基本的系统。在清代则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且以省—府—县和省—直隶州—县为主。(4)在边远辖区和省,除了在部分农业区设置府、州、县外,在内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东北的奉天、吉林和黑龙江,建立盟、旗行政区划单位。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内地的县。在西藏则设立营。在清代,直隶厅的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因此清朝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的称呼一般为府、厅、州、县。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自清德宗光绪年间置22省,有府、厅、州、县1700多。
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名。源于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宫禁。唐有三省六部,“尚书省”为其一。最初是金国在重要的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机关叫“中书省”,又于各路(各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中书省派出的机关),简称“行省”,最后简称为“省”。“省”由此发展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人民政府,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每届任期5年,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主要职权有: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章,发表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领导所属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定权限和程序任免、奖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本省的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公安、民族事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 截至2011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现列表综述如下:
省 | 简称 | 省会 |
---|---|---|
河北省 | 冀 | 石家庄 |
山西省 | 晋 | 太原 |
辽宁省 | 辽 | |
吉林省 | 吉 | 长春 |
黑龙江省 | 黑 | |
江苏省 | 苏 | 南京 |
浙江省 | 浙 | 杭州 |
安徽省 | 皖 | 合肥 |
福建省 | 闽 | |
江西省 | 赣 | |
山东省 | 鲁 | |
河南省 | 豫 | 郑州 |
鄂 | 武汉 | |
湖南省 | 湘 | |
粤 | 广州 | |
海南省 | 琼 | 海口 |
四川省 | 川或蜀 | |
贵州省 | 黔或贵 | 贵阳 |
滇或云 | ||
陕西省 | 陕或秦 | |
甘肃省 | 甘或陇 | 兰州 |
青海省 | 青 | 西宁 |
台湾省 | 台 |
华北地区
河北
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的开始。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9年民国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曾设保定、天津,建国后改设石家庄。 城市有: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廊坊、衡水、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
山西
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属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南路;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忻州、临汾、运城。
东北地区
辽宁
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唐属河北道;辽置东京路;金仍之;元置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国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伪满复改奉天省,1945收复后仍改辽宁省;建国初分辽东省和辽西省,后合并恢复辽宁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吉林
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唐属东北民族地;辽属东京路;金属上京路;元属辽阳行省;明属奴儿干都司;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长春、吉林、松原、白城、四平、辽源、通化、延吉。
黑龙江
以黑龙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七台河、伊春、黑河、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加格达奇。
华东地区
江苏
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东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两浙西路和淮东路;元属江东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东江北道;明代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江苏省,为江苏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后合并恢复江苏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初设苏州市,抗战时设于镇江市,建国后设于南京市。 主要城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盐城、宜兴、太仓、张家港、江阴。
浙江
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唐属江南东道,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置浙江省,后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一直在杭州。 主要城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安徽
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后合并恢复安徽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初设安庆,建国后设于合肥。 主要城市: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安庆、黄山、阜阳。福建
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漳州、龙岩。
台湾
以台湾府得名。唐宋均为化外地;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渔民;明为荷兰所占,明末郑成功收复,设东宁省及承天府;清郑氏,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由福建省分设台湾省,后为日占,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台北、高雄、基隆、新竹、台中、嘉义、台南。
江西
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后设江西观察使,为江西得名的开始;宋置江南西路,简称江西路;元设江西行省及江西湖东道;明置江西省,后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宜春、抚州、吉安、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
山东
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南道;宋设京东路,后分京东东、西路;金更名山东东、西路,为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济南、菏泽、滨州、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德州、聊城、临沂、日照。
华中地区
河南
以大部分在黄河之南而得名。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设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设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2019年仍未变,省会曾设开封,后移至郑州。 主要城市:郑州、鹤壁、周口、开封、洛阳、商丘、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南阳、信阳、濮阳、济源、驻马店、漯河。
湖北
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武汉(初期为原武昌)。主要城市:武汉、黄石、十堰、荆州、襄阳、宜昌。
湖南
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省会长沙。 主要城市:长沙、郴州、株洲、湘潭、衡阳、永州、岳阳、张家界、益阳、常德、怀化。
华南地区
广东
以岭南东道、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又称岭南五管)。655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长官称为五府(管)经略使,由广州刺史兼任。756年(肃宗至德六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862年(懿宗咸通三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广东属岭南东道,这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997年(宋太宗至道三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广东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所辖范围与明广东布政使司相同。清设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两区,称“两广总督”,初驻肇庆(广东巡抚驻广州),1746年移广州,省名至今未变。广东主要语言粤语,潮语,客家语。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湛江、江门、中山、东莞等。
海南
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仍之,正式称琼崖为海南岛;民国仍之,后设海南特别行政区,仍属省;建国后设海南行政区,仍属广东省,1988升格为海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文昌、通什、东方、三沙市。
西南地区
四川
以益梓利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山南西道;宋设川峡路(注:非川陕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西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梓州路,分峡西路为利州路和夔州路,合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后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国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成都、绵阳、自贡、达州、攀枝花、泸州、德阳、西昌、宜宾、南充、雅安。
贵州
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省,后改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主要城市:贵阳、安顺、遵义、六盘水、毕节、铜仁、都匀、兴义、凯里。
云南
以在云岭之南得名。汉即设云南县,为云南得名的开始。唐为六诏,后为南诏;宋为大理国;元置云南行省及云南诸路道;明置云南省,后改云南布政使司;清改云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丽江、景洪、潞西、瑞丽、香格里拉。
西北地区
陕西
以陕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属京畿道和关内道;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延、?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榆林、安康、渭南、铜川、商洛、杨凌示范区。
甘肃
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西部属西夏;金分秦凤路为秦凤、临洮、庆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省名至今未变。主要城市: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酒泉、敦煌、武威、张掖、定西、平凉。
青海
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属吐蕃;元其土地属宣政院管辖;明属朵甘都司等;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变。 主要城市:西宁、德令哈、格尔木。
省 | 建制存在时间 | 撤并方式 |
---|---|---|
热河省 | 1949年-1955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
1949年-1952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河北省和山西省管辖 | |
绥远省 | 1949年-1954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
平原省 | 1949年-1952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河南省和山东省管辖 |
辽东省 | 1949年-1954年 | 与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 |
辽西省 | 1949年-1954年 | 与辽东省合并设立辽宁省 |
松江省 | 1949年-1954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管辖 |
广西省 | 1949年-1957年 | 改设广西僮族自治区(现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康省 | 1949年-1955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管辖 |
宁夏省 | 1949年-1954年 | 将其所辖区域划归甘肃省管辖 |
新疆省 | 1949年-1955年 | 改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速记歌谣:
版本一
两湖两广两河山
五江云贵福吉安
双宁西四北上天
庆蒙台海青甘陕
还有港澳和兵团
1、本歌谣最初由周恩来总理创作,后几经传播修改,又因海南、重庆相继建省,再加扩充。此处选用的为人教版初中地理书中的版本。
2、内容注解:
两湖:湖南,湖北;
两广: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 ;
两河山:河南,河北,山东,山西;
五江:江苏,江西,浙江,黑龙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贵福吉安:云南,贵州,福建,吉林,安徽;
双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
西四北上天:西藏自治区,四川,北京,上海,天津;
庆蒙台海青甘陕:重庆,内蒙古自治区,台湾,海南,青海,甘肃,陕西;
港澳和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注:以上是34个省级行政区,加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5个)
版本二
京津沪,辽吉黑,冀鲁豫,晋陕甘,
闽粤琼,川滇黔,苏浙皖,湘鄂赣,
青新宁,蒙藏台,渝港澳,桂兵团。
版本三
京华余香,前绩蒙誉。京华渝湘,黔冀蒙豫。
傲尽倾岳,穷刽黑掳。澳晋青粤,琼桂黑鲁。
悯疾惋葬,匀闪干护。悯吉皖藏,云陕甘沪。
鬼颠汰狞,疗辄龙苏。贵滇台宁,辽浙陇苏。
穿津扼港,勤干新曙。川津鄂港,秦赣新蜀。
版本四
两湖两广两河山
五江二宁青陕甘
云贵西四北上天
内重台海福吉安
还有港澳好河山
版本五
中华大陆,二三省图;港澳特殊,台湾待复。
北京首都,地位突出;政治中枢,精神支柱。
上海称沪,经济为主;东方明珠,穿云破雾。
天津陪护,太子读书;滨海输出,国际服务。
重庆山路,水脉为辅;镶嵌天府,地上火炉。
直辖有数,四个已足;自治民族,一手有五。
互通有无,关系巩固;欢欣鼓舞,盛世宏途。
湖北千湖,中部门户;河南临屋,炎黄二祖。
江苏劳务,打下基础;广东起舞,大国征途。
黑龙寒苦,雄鸡头颅;福建在腹,经商为富。
贵州提速,更加幸福;四川重塑,地震走出。
云南边路,风景独树;青海凝露,戈壁珍珠。
河北守护,京城舒服;山西资助,善能陈醋。
吉林巡抚,东北总督;浙江杭苏,烟雨如哭。
湖南有汝,天意相助;陕西黄土,埋葬大墓。
甘肃石窟,众多民族;海南岛库,热带生物。
内蒙称古,喜好歌舞;广西壮族,山水一路。
西藏放牧,大山藏布;宁夏回族,礼仪汤沐。
新疆维吾,尔来欢呼;首府乌鲁,木齐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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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综述,地理有数;付坤发布,流传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