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签订 编辑

188569日(清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条约十款》(《中法新约》)。

1885年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签订

主要内容为:清朝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在中越边界指定两处通商,“一在保胜以上,一在凉山以北,法国商人可在此居住,法国政府亦可在此设立领事;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日后中国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法军退出基隆和澎。由于清朝的腐败怯懦,法国在战场失利的形势下达到了发动这场侵略战争——中法战争的目的,法国实现了据越侵华的图谋,侵略势力伸入云南、广西,中国西南户被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