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在山东的代表机关。其前身是苏鲁豫皖省委,1938年12月奉中共中央指示改为山东分局。归北方局领导,负责山东的党组织和各项工作。
中文名:中共中央山东分局
外文名:ShandongBranchofCPCCentralCommittee
前身:苏鲁豫皖省委
存在时间:1938年12月-1945年10月
1938年12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郭洪涛任书记。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下设组织、宣传、统战、社会等部。统一领导第一区党委(鲁南),第二区党委(鲁西),第三区党委(胶东),第四区党委(冀鲁边区及清河区),第五区党委(苏鲁豫边区),第六区党委(苏皖边区)。
机关报 次年1月,机关报《大众日报》在沂水创刊。
1938年8月,为了统一领导山东党政军民工作,山东军政委员会成立,由朱瑞、徐向前、郭洪涛、罗荣桓、陈光、黎玉为委员,朱瑞为书记。
1941年4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建立冀鲁边区党委,归山东分局领导。同月,分局决定成立政府工作委员会,朱瑞、陈明分任正副主席。8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决定,由山东分局统一领导山东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分局暂由朱瑞、罗荣桓、黎玉、陈光为委员,朱瑞任书记。
1943年3月,山东抗日根据地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朱瑞继续任中共山东分局书记。9月,罗荣桓接任。
1945年10月,山东分局和华中局合并为中共华东中央局。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重新设立山东分局。同年10月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属中共中央华东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