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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试 编辑
省试即科举中的礼部试,在唐、宋、金、元时称省试,在明、清时称会试。考试在京城举行,由尚书省的礼部主持,每三年一次,逢辰戌丑未年为正科,遇皇室庆典加恩科,一般安排在二三月进行,因此又称“春试”。考试的时间、场次和内容与乡试相同,但难度要大得多。省(会)试合格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封建时代的学子通过省(会)试后方可进入殿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考状元”。
宋代的省试是由各州或转运司所解送的贡士到京城参加尚书省礼部试的称谓。省试在春季举行,又称春试或春闱。省试的主持者由皇帝任命,多以六部尚书、翰林学士知贡举、侍郎、给事中为同知贡举。
当然也有例外,宋制,四川地区的贡士不参加礼部试,而就近于“安抚制置司”的考试,因该试相当于省式,故称“类省试”。试毕,中选者可以直接参加殿试。
省试是一场很重要的考试。每逢省试验,京城为之倾动。试前要举行隆重庄严的仪式。礼部贡院考试当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一系列仪式举行后进行考试。
考试完毕,监考官、阅卷官进行评卷。评卷分初阅、复阅两次。成绩合格者,由尚书省张榜公布,第一名称“省元”。落第者可以诉请复试一次。南宋时为防舞弊,常对权贵亲属、子弟合格者加以复试。
唐代省试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1、考试科目及内容
唐代科举,设科繁多。据《新唐书·选举》载: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书,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 ,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穷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省试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2、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3、考生来源与报考手续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宋代省试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明朝省试
明朝起,省试改为会试。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会试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清朝省试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