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 编辑

汉语词语

族,最初指的封建会中,因权力、财产于其他阶级而形成的上层阶级,包括军事贵族、世俗贵族、宗教贵族。经过演,贵族制度在一些国家延续下来,形成了稳定的贵族阶级。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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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贵族

外文名:Noble,Nobility,Nobleman,Patrician

别名:士族;地主阶级;权贵豪

拼音:guìzú

旧贵族阶层:权贵及家族

新贵族阶层:富豪、资产阶级

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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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依附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

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代表的是纯洁、高贵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欧洲贵族的形成

欧洲的贵族分为血统贵族,受封贵族和职务贵族。最主要的是血统贵族。欧洲的血统贵族是在战争中形成的。

后来,这些人就形成欧洲的血统贵族。欧洲出现的公、侯、伯、子、男等贵族爵位,统统都是诞生于战争之中。他们不是靠关系,而是靠自己的本领,他担负着战争的任务。只要有战争发生,贵族就要自带武器,自备战,在国王的统帅下,冲锋陷阵。在崇尚力的时代,战场是最好的考验人的场所。在战场上,弱者,懦者被淘汰,强者、勇者生存下去。这样就保证了欧洲贵族的优质。欧洲的贵族是世袭的,世袭的贵族一样要承担战争的任务,这样,贵族阶层就不至于腐朽下去。有战争也使贵族无法产生依赖性。中世纪欧洲经常有战争,贵族不断在战争中接受生死和胜负之间的考验,在征战中贵族及贵族的世袭者不断更新换代,遍地战火,遍地,到处都是碉堡,到今天,欧洲还有这种战争遗留。欧洲的贵族家庭非常注重孩子的教育,在对孩子的塑造中,精湛的剑术和马术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在这样的文化熏陶下,才更锻炼人。人的品质得到不断提升,不委顿、不懈怠,而是不停的更新自己和强化自己。在欧洲,贵族的活动场所都在宫廷,宫廷文化成为国家文化的辐射源。贵族文化除了宫廷文化外,还包括三种文化。第一个是沙龙文化。沙龙这个,在现代中国社会也开始流行起来,我们的文化生活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主题沙龙,这个词,也被很多年轻人所喜欢。沙龙这个词的原意,是指装饰得精美的客厅。起源于意大利。由于宫廷中的男士们都在关注国家大事,要不就是去狩猎,贵族夫人们留在家里无所事事,就在装扮华美的沙龙里举办文化活动。沙龙必须是女主人主持。这是从宫廷中延伸出来的高层次的文化交流和活动方式,沙龙文化大多偏重于文学艺术,甚至讨论哲学问题,追求的是精神上的享受和地位。第二种贵族文化是骑士文化。这是贵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派别。这种文化的传承者纯粹是贵族子弟。在欧洲,当一个贵族家庭的孩子长到10岁时,就要派到一位贵族身边去学习,学习宫廷礼仪,学习剑术,学习马术,目的就是要学习怎样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一个具有高贵的理想,并且完全效忠于爱情的人。第三种是绅士文化。英语中绅士这个词是“gentleman“gentle”这个词的意思

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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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从(副骑士)骑士、骑士、从(副)男爵、男爵了。

(2)几十亩地和靠着这地的一个有一两百亩山林的山头,就是“伯国”,是“伯爵殿下的领地。当然伯爵的称号可以是这个山头的名字加上“伯爵”两个字,比如说著名的“基督山伯爵”。当然这些山头也可是“大公国”,山头的贵族的爵位称“大公”;但这样的一个小一些的山头和小一些的地的组合,一般是称的“伯国”,这样比较合乎实际。

(3)几百亩地和靠着这地的一条一千亩左右的山脉(或者是一座比较大的山峰),就是“公国”,是“公爵”殿下的领地。

4)上千亩地和靠着这地的多条共一万亩左右的山脉(或者是一个很大的山峰),就是“大公国”,是“大公(大公爵)陛下”的领地。

一个山头的贵族“大公”、“大公妃(没有国,也可以毫无领地,只是一个称号)”和“女大公”、“女大公的丈夫(一般是公爵,但没有公国,也可以毫无领地,只一个称号、一个虚名)”是可以同时兼任这个山头的“男爵”、“从(副)男爵”、“骑士”、“从(副)骑士”,也就是说一个山头可以同时拥有“大公”、“大公妃”、“女大公”、“女大公的丈夫(公爵)”、“男爵”、“从(副)男爵”、“骑士”、“从(副)骑士”,并以这个山头的名字作为他们封号的前一部分。爵位称号(封号)可以是这个地方的名字加上“大公”、或“大公妃”、或“女大公”、或“公爵(女大公的丈夫)”、或“男爵”、或“从(副)男爵”、或“骑士”、或“从(副)骑士”。

当然在欧洲古代,也曾有过子爵国的,但一般情况下的子爵没有国,一般情况下是伯爵的继承人在伯爵在世时,也就是在伯爵没有退位而自己继位时,称为“子爵”;侯爵是副公爵的意思,一般情况下是公爵的继承人在公爵在世时,也就是在公爵没有退位而自己继位时,称为“侯爵”。

在城市也可以有爵位,城市里面直属领地一般较少,但是在城市里至少也要有一幢城堡加上一块城市中的领地和城市中的一个公司,才叫作“伯国”,领主称“伯爵”。

在城市里有1座或几座城堡,加上一块或几块较大的“城市中的领地”和城市中的1个比较大的公司,就是“公国”,领主是“公爵”。在城市里有1座或几座城堡,加上一块或几块很大的城市中的领地和1个比较大的公司或者是几个比较大的公司或者是一个或很多集团公司,就是“大公国”,领主是“大公”。

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也称“哈普斯堡王朝”。是世界历史上统治领域最广的王室,是世界历史上最显赫的家族。其家族成员曾出任神罗马帝国皇帝(1273年—1291年,1298年—1806年),奥地利公爵(1282年—1453年)、大公(1453年—1804年)、皇帝(1804年—1918年),匈牙利国王(1526年—1918年),波希亚国王(1526年—1918年),西班牙国王(1516年—1700年,是西班牙国王时,拥有世界霸主、世界头号强国西班牙王国的全部美洲殖民地),葡萄牙国王(1580年—1640年),墨西哥皇帝(1864年—1867年)和意大利若干公国的公爵,低地国家国王。哈布斯堡王朝后期繁衍甚广,因而出现奥地利哈布斯堡皇朝、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和哈布斯堡·洛林皇朝三个分支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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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由于各个文明发端较早、文明发展呈连续性,各地保留有相当多、种类各异的贵族等级制度相关记载及历史遗留。如历史上中国的世爵制度;日本的皇室、公家分谓;朝鲜的两班制度;到今天还有遗留的印度种姓制度、泰国君主制国家的皇室和爵位制度等。

中国

中国自三代施行诸侯封建制度,和后世西欧在中世纪时期大分裂的社会有共同点,贵族拥有爵位、领地,在自己的领地内作为君主,而同时又对高一等级的君主效忠服役。其代表性制度为周代的五等爵制,主要规定了在天子(在周朝指整个古代中国的君主)之下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天子是天下共主、除了作为贵族拥有自己的直辖领地外,统辖所有的诸侯,而诸侯按照爵位等级治理领地、统辖下级附庸贵族。诸侯封建制度到了东周开始逐渐乃至全面崩溃,如秋时期的楚国,本为子爵,因不满其国大爵小,要求周王升其爵位未竟,于公元前704年称王;其后其他六个主要诸侯国也纷纷称王,周天子仅为名义上的“天子”。自秦中国开始实行完全的郡县制之后,后世朝代皆以郡县制为主;然而历朝为安抚改朝换代之功臣、嘉有特殊贡献之文武官员,仍时有分封之举,然而此后封爵贵族对于领地事务的控制已大大不如三代时期的自主性、绝对性。

日本

日本的贵族封建制度亦久。如公家(公卿)即中央之贵族;大名即地方之诸侯,有权分封土地及享有源;下属的武士,等同于西方中世纪贵族所自拥的武装军队(骑士)。自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效法英制贵族系统下达华族令,将原本的贵族阶层重新定义为华族,使原来的贵族能在君主立宪下的上议会保有一席之地。此一贵族制在日本投降后的1947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