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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 编辑
少年时的胡乔木喜欢读书,也喜欢写诗,曾相继在扬州省立八中、扬州中学(高中)上学。
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
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
193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
1937年后,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
1945年参与起草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建国后,历任新华社社长(1949年10月1日至10月19日),新闻总署署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参与起草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
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起草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
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是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
胡乔木被毛泽东戏称为“靠乔木,有饭吃”。
邓小平则赞誉胡乔木是“中共中央第一支笔”。
1994年,《回忆胡乔木》、《胡乔木文集》出版发行。
2007年9月5日,“《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书全面客观地评价了首任院长胡乔木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建设、对发展和繁荣中国社会科学所做的杰出贡献,并对胡乔木一生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特别是在中共党史研究、新闻学研究、文字改革和汉语规范化研究、文学艺术研究以及对国际国内重大问题等方面的理论造诣均有深入而客观的评价,可说是对胡乔木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全面总结。全书30余万字,共三部分,即综述、回忆和文献资料。书中还选取了五幅乔木生前工作照和一幅手迹。
2015年1月,81.5万字的《胡乔木传》上下册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