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 编辑

全国性人民团体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是专负责与世界各国进行各种民间文化交流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范围是接待并派出文化艺术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组织互访和交流;接待并派出各类演出、展览团组,组织演出和展览。其宗旨是通过文化交流活动,将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艺术介绍给中国广大观众,同时将中国的优秀文化艺术介绍给世界各国观众,以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促进中外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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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

简称:对外文协,后简称全国友协

性质:全国性人民团体

宗旨: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主要任务:推动国际合作,建立交流机制

成立时间:195453日

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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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全国友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民间外交事业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以增进人民友谊、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工作宗旨,代中国人民在国际会和世界各国广交深交朋友,奠定和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关系的社会基础,致力于全人类团结进步的事业。全国友协贯彻执行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间友好工作,为实现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大业服务,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全国友协的各项活动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赞助,已设立46个中外地区、国别友好协会,与世界上157个国家的近500个民间团体和组织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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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外民间友好交往,组织代表团互访,举办纪念庆典,倡议和主办研讨会、洽谈会、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发展友谊。

推动国际合作,建立交流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中外双方在经济、科技、人才等多领域的务实合作,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中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文化艺术团体和人士进行友好访问,举办演出和展览,促进中外文化互鉴,加深了解和友谊。

受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我国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推动中外地方和城市的交流与合作。作为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的成员,代表中国地方政府参与国际合作。

作为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具有全面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广泛参与联合国的事务,积极参加其他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活动,有效传递中国的信息。

发展中外民间友好力量,建立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友协团体,联系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人士,向为民间友好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人士,分别授予“人民友好使”荣誉称号、“人民友谊贡献”、中外两国友好使者荣誉称号和中外两国友好贡献奖。

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人类共同安全的事业,声援各国人民争取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维护主权和安全的正斗争。

开展其它有关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合作的工作。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一九五四年五月三日由十个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联合发起成立的。最初称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一九六六年改称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一九六九年起改称现名。会址设在北京。在中国各、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市、区、县设有地方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理事会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组成常务理事会。第十届全国理事会会议于二〇一二年五月召开,选举小林士继续担任会长。

成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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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在周恩来的倡议下,由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缅友好协会、中印(度)友好协会等10个人民团体联合发起筹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简称对外文协),于5月3日召开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对外文协章程,推选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楚图南任会长。副会长有:丁西林阳翰笙洪深赵毅敏,秘书长陈经,副秘书长吴化之。常务理事29人,理事116人。对外文协是独立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一度属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局(简称文联局)主管,与文联局同楼办公(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220号)。

新中国成立不久,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为数很少,主要是苏联东欧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及少数非共产党领导的一些国家,如亚州与中国相邻的国家和欧洲、非洲一些国家。北美和南美没有一个国家与新中国建交。源于新中国开展外交工作的紧迫需要,发展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文化交流,楚图南受命筹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筹备,开始了同各国的文化、艺术、科学、教育、经济界等领域的著名人士的民间外交工作。

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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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3月,文联局改组为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简称对外文委),主任张奚若,党组书记致祥。对外文协在对外文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五十、六十年代期间,全国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对外文协地方分会,业务上受对外文协(即总会)指导。

1963年1月,对外文协召开常务理事会,推选会长楚图南,副会长丁西林、阳翰笙、夏衍、张致祥、邹大鹏、朱、陈忠经,秘书长周而复,常务理事47人,理事252人。

1965年由对外文委党组报经中央批准,将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改称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简称对外友协)。

1966年4月20日,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召开常务理理事会,通过了新章程,楚图南继任会长,增补了一批副会长(共30名),并设书记处。对外友协内设机构有6个地区业务部和交际部、办公室(迁入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号,与中苏友协同院办公)。

1969年,周恩来总理鉴于人民外交活动积案较多,不少工作陷于停顿,指示要成立一个人民外交机构,把民间团体的对外交往工作统管起来,一些部委的外事活动由对外友协承办。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外交部领导指定由吴晓达负责先搞一个20人左右的班子,处理对外友协等几个民间团体紧急的和重大的外事工作。经筹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于1969年5月1日开始办公(最初在南河沿97号,后搬至东交民巷40号)。

鉴于当时国内一些机构尚未恢复外事活动,对外友协的工作范围除原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的工作外,还兼管外交学会,以及文化、体育、政法等方面的外事工作。由于当时友协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对外仍沿用文化友好协会的名称已不适宜,1969年下半年经外交部领导同意后,口头示周总理批准,将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改称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并于10月14日正式见报(仍简称对外友协)。此后,对外友协是作为外交部的一个部属单位,会内工作机构设几个业务组和总务组等(在朝内大街220号,即外交部院内)。

1973年起,对外友协的工作任务和范围不断增加和扩大。不但从事友好交往和对外文化交流,负责对外艺术展览、演出工作,而且开展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以及参加非政府的多边国际会议。

1973年6月24日,天津市日本神户市缔结为友好城市,成为我国与外国结成的第一对友好城市关系。对外友协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1975年8月,中央任命王炳南为对外友协会长。(历届领导班子名单附后)王国权、柴泽民任会长时间虽不长,但做了许多建设性工作。

1976年设置综研室(1991年5月取消综研室。1999年10月恢复综研室,包括管理档案室和图书料室。2002年取消综研室,办公厅下设综合处)。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对外民间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鉴于政府文化交流日益增加,为使对外文化交流官民分开,中央决定,对外友协原归口承办的官方的艺术演出团体、文化艺术展览的派出和接待工作,于1978年8月划归文化部对外联络局管理。对外友协负责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小型文化艺术团、组进行访问演出和举办小型的艺术展览等。

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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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部分)名单:

会长:楚图南(中共党员)

副会长:赵毅敏(中共老党员)、丁西林、阳翰笙(中共老党员)

秘书长:陈忠经(中共老党员)

副秘书长:吴化之(中共老党员)、朱伯深

常务理事:楚图南、丁西林、阳翰笙、陈忠经、廖承志、竺可桢、钱端升钱伟长范长江、张奚若、老舍等人

理事:王云生、寅初、马思聪、田郭沫若现璠、白寿彝、艾思奇华罗庚范文澜茅盾、贺绿汀、夏衍、曹禹、焦菊隐等116位社会各界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