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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云南省境内的法律监督机关
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省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第九检察部
第十检察部
第十一检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办公室
涉外事务联络部
检察技术与信息部
检务督察部
财务装备部
机关事务部
政治部
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省检察院驻省看守所检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