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巡抚 编辑

广西省一级地方长官

广西巡抚全称巡抚广西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为广西一级地方长官,驻桂林府。总揽广西一省之军事、刑狱、吏治、盐漕等事。巡抚与两广总督均有单独奏事权,遇事亦可会衔上奏。额俸银155两,养廉银1万两。清沿明制设广西为省,顺治元年(1644)设广西巡抚,驻桂林府。雍正九年,加节制通省兵衔,节制通省兵马。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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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广西巡抚

外文名:Guangxigovernor

级别:省一级地方军政大臣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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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元年,设立,辖区包括广西全境,后撤销。

正统十四年,恢复

天顺元年,罢免。

天顺二年,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天顺六年,自两广巡抚中分离,辖区包括广西全境。

成化元年,再次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成化四年,分离。

成化六年,再次合并为两广巡抚。

嘉靖四十五年,自两广巡抚分离,此后不

清朝历任广西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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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肇基(1649年—1650年)

王一品(1650年—1651年)

陈维新(1652年—1654年)

于时跃(1655年—1661年)

尽美(1661年—1663年)

祖(1664年—1670年)

马雄镇(1670年—1674年)

陈洪明(1674年—1676年)

傅宏烈(1677年—1680年)

郝浴(1680年—1683年)

施天裔(1683年—1686年)范承勋(1686年)(署理)

王起元(1686年—1699年)

彭鹏(1699年—1700年)

萧永藻(1700年—1706年)

梁世勋(1706年—1711年)

陈元龙(1711年—1718年)

宜思(1718年—1720年)

其倬(1720年—1722年)

毓珣(1722年—1724年)

李绂(1724年—1725年)鄂尔泰(1725年)(署理)汪漋(1725年)(署理)甘汝来(1725年)(署理)

韩良辅(1725年—1727年)阿克敦(1727年)(署理)

祖秉圭(1727年—17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