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巡抚 编辑
广西巡抚全称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为广西省一级地方长官,驻桂林府。总揽广西一省之军事、刑狱、吏治、盐漕等事。巡抚与两广总督均有单独奏事权,遇事亦可会衔上奏。年额俸银155两,养廉银1万两。清沿明制设广西为省,顺治元年(1644)设广西巡抚,驻桂林府。雍正九年,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令节制通省兵马。
正统元年,设立,辖区包括广西全境,后撤销。
正统十四年,恢复。
天顺元年,罢免。
天顺二年,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天顺六年,自两广巡抚中分离,辖区包括广西全境。
成化元年,再次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成化四年,分离。
成化六年,再次合并为两广巡抚。
郭肇基(1649年—1650年)
王一品(1650年—1651年)
陈维新(1652年—1654年)
于时跃(1655年—1661年)
屈尽美(1661年—1663年)
金光祖(1664年—1670年)
马雄镇(1670年—1674年)
陈洪明(1674年—1676年)
傅宏烈(1677年—1680年)
郝浴(1680年—1683年)
施天裔(1683年—1686年)范承勋(1686年)(署理)
王起元(1686年—1699年)
彭鹏(1699年—1700年)
萧永藻(1700年—1706年)
梁世勋(1706年—1711年)
陈元龙(1711年—1718年)
宜思恭(1718年—1720年)
高其倬(1720年—1722年)
孔毓珣(1722年—1724年)
李绂(1724年—1725年)鄂尔泰(1725年)(署理)汪漋(1725年)(署理)甘汝来(1725年)(署理)
韩良辅(1725年—1727年)阿克敦(1727年)(署理)
祖秉圭(1727年—1728年)
金